尊重指咨询师能容忍甚至接受来访者的心理不同观点、习惯等,咨询重原则不应轻视来访者或以权威的心理身份出现。尊重不仅是咨询重原则一种态度和对人生的看法,更重要的心理是一种用行为表达出来的态度。它包括了对来访者的咨询重原则尊重,尊重他是心理一个个体,尊重他的咨询重原则潜能和人格更重要的是,在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应始终对来访者秉持这种接纳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咨询重原则批评和惩罚的态度。
尊重的心理前提是接纳。泰勒认为接纳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咨询重原则我们承认每个个体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同的;二是认识到每个个体的人生过程都是一个复杂的奋斗、思考和感受的心理过程。通过接纳,咨询重原则咨询师可以在咨询过程中给来访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心理治疗环境,有利于来访者对自己内心的探索。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许多人认为心理咨询与治疗要有权威性,而权威性就是对来访者要告诉他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就是要让对方跟者自己的思路走,而不允许对方的思路有不同之处。这样的咨询和治疗对于某些愿意相信权威的来访者可能有效,但对独立思考或者有权威恐惧的来访者咨询效果不佳。在中国,很多咨询师均是医院的精神科医生或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相应地,患者或学生来访者势必对咨询师有权威崇拜,在这种情况下,咨询师可以用下列一些说法鼓励来访者表达,比如:“你很好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你讲得非常清楚,我懂你的意思了”等。若你觉得不能同意对方的说法时,还可以这样表述“虽然我跟你对这件事的想法不一样,但我能明白你为什么会这样想”或“我也许不能同意你的这种说法,但我仍认为你有权这么看待这件事情”。这样的反应被认为是既包含了对对方的尊重,又包含了对对方的积极关注的反应。
罗杰斯指出:在咨询师的经验中,如果其对来访者的尊重和接纳是有条件的,那么在这个咨询师所不能接纳的方面,来访者就很难做出改变,更无法获得内心的成长。因此我们应该时常反省自己,力求做到对来访者无条件的接纳和尊重。